04法本1、2班《法哲学》课程论文材料

发布时间:2007-06-22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李斌  摄影:  来自:文法系    责任编辑:

中国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伟大转变,旧有的秩序已经消失,新的秩序尚未形成。对于饱受计划经济之苦的中国人而言,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自由是最可宝贵的。相应的,知识界的主流思想也是古典自由主义的;表现在经济领域,就是对自由市场的推崇,以及对政府作用的怀疑和限制。对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中国而言,这是不难理解的,这也是哈耶克这样的西方保守主义者的思想得以在中国流行的主要原因。面对计划经济时代的种种不自由,哈耶克式的古典自由主义是一个有力的武器。然而,我们的目的不仅仅是“破”,而且还要“立”。当我们考虑为中国“立”什么样的制度的时候,古典自由主义就显得苍白无力了。古典自由主义所能保证的,仅仅是那些可以广施于人的权利,即那些一个人拥有不会影响他人拥有的权利,如迁徙自由、言论自由等。然而,我们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这些可以广施于人的权利的分配,而且还包括那些一个人的所得要以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的损失为代价的权利。事实上,后者出现的频率比前者高得多,国家的每一项法律和政策几乎都涉及利益在国民之间的调整。由此一来,一个自由主义者似乎陷入了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他必须以维护个人权利为己任;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面对个人权利的不平等分配。面对这样的一个两难境地,一些人退而专尊古典自由主义,并以此回避自由在个人间的不平等分配这样的棘手问题。然而,这样的一种倾向总会使我们感到不安,因为它要求我们承认一个频临死亡的饥民和比尔·盖茨是一样自由的。真实的情况是,这个饥民不仅没有自由,而且还没有为自己负责的能力:如果他偷一块面包以充饥,难道衣食不愁的人们有权利指责他吗?

—姚洋著《自由 公正和制度变迁》,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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