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2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系    责任编辑:


各系: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豫毕指[2015]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系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申报工作。同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广泛发动学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本专业发展实际和市场需要,把市场对专业的需求转化为我院大学生创业项目,促进我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及实践的深入开展,引导更多学生自主创业,提高我院学生创业的成功率。

二、申报要求

各系组织成功创业或有创业意向的在校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积极申报,汇总本系学生申报资料后统一报至招生就业处。需上报材料如下:

1、组织成功创业或有创业意向的在校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附申请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人员情况、股权结构及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章程)等材料。已经工商注册的项目需提交加盖红章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3,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2、各系填写《申报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汇总表》(加盖各系公章),并汇总学生申报材料于11月6日前交到就业辅导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7588913@qq.com

三、其他事宜

各系申报材料上报后,招生就业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的项目将会在校内公示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将结合高校推荐项目情况,组织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投资专家、高校有关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书面材料评审、现场展示答辩、专家实地考察等项目论证,届时就业处将及时公布我院推荐项目入选情况。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联系人:汪梁

电话:62436248

关于推荐2016年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函.doc

招生就业处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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