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注意事项(之三)

发布时间:2011-06-22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系    责任编辑:

1. 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2. 住宿生安排好宿舍清洁工作,遵守宿舍条规;
3. 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
4. 保证安全,不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不使用明火;
5. 不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6. 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修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辅导员或值班教师书面同意;
7. 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 宿舍早上六点开门,晚上10点半关门,星期五,星期六关门时间是11点,准时回宿舍;
9. 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并赔偿;
10.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大声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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