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05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系    责任编辑:

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3号)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6〕3号),教育厅决定自2008年起开始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通过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社科人才队伍。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二、学科范围

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三、评审名额及方式

2008年度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评选名额为12名。其中,教育厅资助名额6名,非教育厅资助名额6名。资助期限为3年。

四、过程管理

1、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入选者在资助期间每年须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科研处于12月1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当年计划的执行情况。

2、入选者在资助期结束后3个月内,要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科研处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社政处组织有关专家验收。

3、资助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科研处将编制《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决算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包括附件)。每项《申请书》一式5份(A4纸型),其中一份附相关材料即可。同时报送《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的电子稿。

2、申报时间:各单位于2008年6月12日—16日统一报送。

附件: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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