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语委转发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5 点击数: 责任编辑:段丰乐

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语函〔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其中第十条第五款需特别注意,证书上个人照片需按要求上传,如上传不成功或不符合规格,则整批任务都无法出成绩。

联系 人:王松洁

联系电话:0371—62436559

附件: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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