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写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15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韦杨建  摄影:  来自:文法系    责任编辑:


关于编写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系(部):

课程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最基本教学文件,它既是一门课程或某一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也是选用教材、制订教学进程表、进行教学和教学检查的依据,更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规范化教学的重要措施。为了保证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的统一,规范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教务处现组织对所有课程编写教学大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原则与要求

1.强化能力、方法导向,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教学大纲要求文字清楚,意义明确,术语规范,阐释准确。

3.编写教学大纲的范围:各系(部)所开设的全部课程。

    4.实行分级分类教学的课程,应按相应级别编写教学大纲(如:《高等数学Ⅰ》教学大纲、《高等数学Ⅱ》教学大纲等)。

5.教学大纲由各系(部)组织任课教师进行编写。

二、编写格式及汇编要求

1.教学大纲基本格式要求请参看附件1(各系、部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必要的调整),统一使用A4纸排印,正文行距统一设置为20磅,文字字号按模板要求设置。

2.教学大纲汇编成册时,应按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顺序依次排列。

3.大纲汇编封面统一使用“郑州大学升达经管理学院 XX系教学大纲汇编”字样(见附件2)

4.请各系(部)认真组织,于07年12月3日前将教学大纲的纸制稿件和电子稿件送教务处审核,然后教务处汇总、编印。

希望各系(部)认真组织教师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附件1:附件1.doc

附件2: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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